据人民日报报道,11月28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14岁男孩杀害同区女同学案作出一审判决。钟萌萌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针对社会关注的未成年人暴力犯罪的量刑和预防问题,记者采访了法学家和律师,他们就该案的司法考量和量刑的法律效力进行了详细解读。记者:本案中,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这句话合适吗?为什么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另外,国外的法律实践是否规定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熊秋红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刑事诉讼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ch协会:我国刑法规定,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这也包括不适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情况。本案被告人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最高刑罚为终身剥夺政治权利。本案被告人策划了这起谋杀案。犯罪动机毫无根据,主观残忍深刻,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危害后果严重。考虑到案件的主客观情况,判处无期徒刑是适当的。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是因为他们身心发育不健全,社会交往经验有限,认知能力差,判断力和自控力较弱,其行为能力较弱。不正当的行为常常受到不利的外部环境的影响。考虑到未成年人的可塑性,应基于儿童保护和人道主义进行教育、矫正和救济,为未成年人提供矫正和康复机会。对未成年人不应适用死刑是国际社会的常识。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儿童权利公约》和《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明确要求,18岁以下未成年人不得因任何犯罪被判处死刑。日本已签署并批准《儿童权利公约》,必须遵守该公约规定的义务。它也是美国历史上缔约方数量最多、最全面的国际协议。曾志辉先生,高级合伙人、主管合伙人广东华水律师事务所刑事科: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殊性,死刑作用的局限性,考虑到谨慎刑罚的理念,允许未成年人犯罪而不适用死刑的规定是科学的、现实的。同样,《刑法》第49条规定,审判时年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这一事件对于国家、社会、学校、家庭来说都是悲剧,但依法办事是法治国家的根本。本案最高刑罚为无期徒刑,符合刑法规定,刑罚适当。本案的量刑遵循了“罪刑相适应”的原则,不仅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也彰显了法律对严重暴力行为“零容忍”的威严。并进一步指出,青少年并不是暴力犯罪的“免费牌”。记者:近年来,故意杀人、伤害致未成年人死亡等暴力犯罪事件时有发生。本案被告人毫无根据地策划谋杀,犯罪手段尤为残忍。有人担心,现行的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可能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保护伞”。您对此有何看法?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熊秋红:儿童保护制度的核心不是为犯罪活动提供庇护,而是保护未成年人这一弱势群体的权益,保障他们的健康发展。我国对青少年犯罪采取“宽容但不宽容”的态度,实现青少年犯罪与青少年犯罪的动态平衡。en 保护和惩罚。一方面,考虑到未成年人特殊的身心特点,刑法明确规定了不同年龄的未成年人必须承担的刑事责任。另一方面,考虑到未成年人实施犯罪往往受到外界负面影响,且未成年人正处于人格发展和向成年过渡的关键时期,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与成年人不同,相对较轻。 14岁至16岁的未成年人犯有故意杀人、强奸等八项严重罪行,必须追究刑事责任。本案被告人年仅14岁,因犯重罪被判处无期徒刑。这就是“宽容而不留情”的体现。广东华水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部主任曾志辉先生:制止犯罪行为必须符合罪刑法定原则。即犯罪的构成和刑罚的数额必须符合刑法的规定。 22021年刑法修正案第十一条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以特别残忍的方法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是刑法已经超越“14岁”绝对年龄限制,正在加紧打击12岁至14岁犯罪的标志。也表明刑法虽然宽大,但并不姑息未成年人犯罪。记者:未成年人犯罪,家长应该承担什么责任?熊秋红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刑事诉讼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l 法学研究会:未成年人犯罪时,监护人应当承担以下责任:一是民事赔偿责任。未成年人犯罪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父母必须承担民事责任。二是教育管理责任。父母有教育、监督未成年人的义务,防止其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如果未成年人实施犯罪,则表明监护人可能缺乏监管该儿童的能力,有关部门可以责令监护人加强管教。三是有监督配合责任。在刑事诉讼中,监护人必须配合司法、公安机关的活动,保证未成年人按时到场接受讯问和审判。同时,要监督未成年人遵守相关规定,保证未成年人的正常发展。刑事诉讼程序的审查。四是惩教救助责任。未成年人犯罪后,监护人应当协助司法机关和有关机构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矫正,帮助其康复,重新融入社会。记者:以此次事件为契机,如何更好地防范轻微犯罪?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刑事诉讼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熊秋红先生:预防青少年犯罪是一个系统工程。以《未成年人保护法》为框架,通过多方合作,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维保护体系并全面运行。首先,司法机关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宽严相济”的原则。二是完善分级干预矫治机制,建立对刑事责任年龄以下未成年人严重犯罪和危害性行为的分级干预机制,完善矫治措施,实现对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改造和救济。三是落实家庭和学校的责任,强化家庭教育导向,优化家庭监督和教育环境。加强对校园骚扰、暴力和冲突的监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及时沟通不良情绪,预防和减少不良情绪引发的犯罪。四是社区定期开展社会保护和网络义务调查。完善弃婴、移民、单亲、失亲儿童、高危家庭等重点群体的台账,了解和关注这些家庭中未成年人的情况,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家庭暴力等,或者发现未成年人有不良行为时,及时报告和干预。加强对农村弃儿、农民工子女、贫困家庭儿童、残疾儿童、女童等的关爱保护,提高困难儿童救助保护系统和家校通讯系统。把治理网络犯罪纳入网络防护的重点,鼓励网络空间部门和网络服务提供者履行核心责任,建立网络防护专项分析报告机制。五、强化政府责任未成年人的教育、健康和社会援助等方面。也就是说,通过各种举措,营造适合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进一步促进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李依林吉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