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临沧市一村庄张贴的海报被网友批评“太奇怪了”。图片/红星新闻 “如果在外省结婚,每年要交1500元,如果没有结婚同居,每年要交500元。”如果发现违规行为,你会付费吗?据新京报报道,近日,云南省临沧市蒙定镇一村张贴的告示上写着“异省结婚1500元,单身同居每年500元”。这引起了争议。 12月17日,蒙定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回应称,该通知既不是村规民约,也不是民事协议,而且起草不当,容易出现歧义。相应的通知已被删除。虽然明文写的是“村规民约”,但当地反应“这不是村规民约”虽然“村规民约”的通知已被撤除,但“怪异”背后暴露出来的基层治理混乱和法治意识缺失仍令人担忧。细看细节,发现不少罚款,大至村外夫妻吵架、酒后争吵、单身怀孕,荒唐到了无理取闹的地步,毋庸置疑。这些罚款所表现出的“规制”心态和刻意武力,让村民极为不舒服。村规民约是村民自治的重要载体,发挥着规范乡村秩序、弘扬公序良俗的作用,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可以随意制定规矩、随意罚款。法规和政策不得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该通知的多项规定不仅严重违反民法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则,而且涉嫌侵犯公民的基本权利。向“外州”结婚的人收取费用更具地域歧视性,违背现代法治精神。罚款是行政处罚的一种,由行政机关实施和执行。村委会和村民小组都无权这样做。经调查发现,这些“奇怪”的地方规章制度“并非孤例”。据媒体报道,“招收女孩丈夫是村委会集体讨论决定的。”村里有一条规定,没有登记为家庭成员的妇女不能入职。享受村内一切待遇。 “牲畜误食、毁坏农作物不予赔偿”、“盗窃等事件不得私自向公安机关报案”等村规民约时有出现。暴露出一些基层组织在村规民约制定方面存在严重的程序缺陷和法治缺失。村民自治不是“自由放任的自治”。村规民约不能成为少数村长决策、为所欲为的工具。基于“常识”或传统习俗的“私家规”。从征求意见到起草初稿,再到村民会议讨论表决,再到向市政府报告申请,每个阶段都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特别是城市道路,必须从法律和政治角度进行审查和管理,确保其内容合法、合规、合规。符合村民的共同愿望。就这个案例而言,很明显,它不仅仅是为了消除问题。这些明显违法的规定是如何出台并公开的、是否存在监管以及由谁负责监管,都引出了问题。明确各方责任,以此为契机,加强对村干部和村民的法制教育和关系公共职能,加强村规民约合法性审查。这个制度可以防止“怪村规”重演。撰稿/编辑:刘水(媒体人)/校对:何锐/杨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