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新闻报道,2026年2月28日,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海南省委原常委、海口市委原书记罗增斌受贿案作出公开判决,判处被告人受贿罪。罗增斌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永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罗增斌受贿追缴的财产及利息将依法上缴国库,其余部分继续追缴。审理查明,被告人罗增斌利用担任四川省林业局副局长、四川省广安市市长、四川省巴中市委书记、海南省委常委的职务,海口市委、市委书记就企业经营、商务合同、项目推进、资金拨付等事宜向有关部门和个人提供协助。其非法收受财物共计3.17亿余元。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罗增斌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应依法惩处。罗增斌收受贿赂数额特别大,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大损害。他应该因其罪行被判处死刑。考虑到罗增斌在审理后提供了其他重要案件的线索,并被证实属实,立下了赫赫战功。其受贿犯罪具有未遂情节。他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不知道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他如实供述并有悔罪表现,并主动退还赃物。该案大部分通过贿赂取得的资产及利息均被追缴。存在法定从宽处罚的情况。他被判处死刑,但不会立即执行。法院作出上述判决。据悉,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2月25日对此案进行了开庭审理。庭审中,检方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罗增斌及其辩护律师进行了质证。检察官和辩护律师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罗增斌先生向法庭作了最后陈述,表达了自己的愧疚和遗憾。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记者和社会各界人士40余人旁听了庭审。 (央视记者石丹妮、马翔)编辑李伊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