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3月27日,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情况通报,近日有媒体报道称,磁县一名法官在办案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我院对此高度重视,将尽快启动核查工作。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磁县法院副院长胡某某前往外地取证时,接受了案件当事人可能影响公正履行公务的出行安排。他的行为违反了精神和诚信的八项核心标准。 2025年4月,市纪委对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启动胡萌萌的辞退程序。对于媒体报道的张萌萌与李萌萌的借贷纠纷案,由于双方私下纠纷的事实,由于债权转移不清,2025年11月,本院依法作出裁定,撤销原一、二审民事裁定,将案件发回磁县法院重新审理。磁县法院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审理案件,切实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下一步,本院将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加强全市司法队伍纪律作风,严格执行廉洁办案各项规定,健全审判监督管理机制,杜绝类似问题的出现。感谢媒体和各界人士对邯郸法院活动的关心和监督。据此前媒体报道,河北省磁县法院下发了一份名为《请求我近日,网上流传《关于对胡法官提起纪律处分的批示》。胡法官在办理民事案件时,称自己与原告一起散步、吃饭、烧香拜佛,甚至宴请原告,基本事实不清,违反了法律程序。编辑毛天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