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发表的一篇题​​为《物理技术视角下的幼儿园如厕实践研究》的文章在网络引起热议。该文件详细介绍了男孩和女孩使用卫生间时的具体姿势和过程,引发公众质疑该研究是否尊重儿童隐私并遵循知情同意程序。上海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二级研究员、上海市儿童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杨雄认为,这项研究存在明显的伦理缺陷,文件中应明确体现主要监护人(父母)的知情同意。 “如厕训练的研究是应用行为分析和儿童发展中的一个重要课题。然而,不应过度文学化地描述儿童的排泄物和排泄物。”杨说:“针对身体反应,我们应该重点关注数据、干预防御和伦理调整。”争议性文章《从身体技术角度看幼儿园卫生行为研究》。来源:中国知网截图。社科院联席研究员对幼儿园厕所问题进行了53次实地观察。北京报记者发现报纸上有这样的表述:“女孩低头、站起来、抬起屁股,尿尿……”和“女孩抬起屁股、低头、转身、抬头看小便的方向……”不少网友认为,男孩女孩如厕的详细描述规模大、不必要、过于露骨。同时,也有人质疑该研究是否得到了孩子第一监护人的同意,是否符合期刊文章的伦理要求。这篇文章发表于1月份2025. 作者黄爽,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性别社会学实验室研究员。范轩在文章中表示,2016年至2020年,他在北京、甘肃、河北、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幼儿园进行了53次实地观察,积累观察笔记总计约30万字。文章以法国社会学家莫斯的“身体技术”理论为基础,探讨孩子如何学会如厕、保育员的情绪监督发挥什么作用、“男孩站起来、女孩弯腰”等问题。本研究分析了如厕方式如何成为幼儿园性别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作者探讨了幼儿园集体生活中孩子们如何学习如厕这一复杂的身体技能,这种学习方式的难点、冲突和特殊性,以及如何如厕。技能体现并传播性别规范。关于伦理问题,范轩在报上表示,该研究采取了严格的伦理要求,因为上厕所涉及到儿童的隐私。向幼儿园园长和班主任详细说明调查的目的和方法,取得他们的理解和配合。确保所有观察仅在老师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并避免观察仅涉及孩子隐私的情况。避免接触儿童的身体。新京报记者发现,文章中并未提及主要监护人父母或孩子本人的同意。据了解,《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属于C类期刊(CSSCI来源期刊)。 3月20日,《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官方微信账号已删除该文章,但可待CNKI检索。新京报记者发现,这篇颇具争议的文章属于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新时代身体社会学理论体系研究”(21ASH002)。该基金资助的其他文章还包括《性别的开端:幼儿园性别社会化中的性别认同》和《儿童情绪社会化的性别维度:幼儿园师生情感互动研究》。在另外两篇文章中,范成详细介绍了幼儿园教育、育儿目标、日常生活逻辑,甚至幼儿园互动中的各种负面情绪,这些情绪对幼儿情绪的形成起着重要作用。儿童的性别认同。幼儿园中特定性别的情感规则等问题和观点。范爽的好友表示,范爽并没有像网友想象的那样被误解。新京报记者多次尝试o 采访黄先生,但被拒绝。涉及学龄前儿童的研究需要家长的初步同意。北京一位社会学家向记者指出,如厕行为属于个人隐私范畴,无论是成人还是儿童都不应在公共场合受到不当观看或解释。对于文章中未提及父母知情同意的情况,该学者认为这是研究伦理上的严重遗漏。 “如果研究人员想要进行此类研究,他们需要获得第一父母监护人和孩子本人的知情同意,这一点应该在文章中明确体现。”大学传播学者也认为,该文件的内容过于敏感,幼儿园不宜代表孩子的法定监护人给予同意。 “当父母送孩子去幼儿园时,他们希望托儿所工作人员等人能够观察孩子的情况。并告诉他们如何使用浴室,但父母并不期望他们的孩子被研究人员观察。这意味着对幼儿园的同意涉及对“这种对道德的反思对整个学术界具有重要价值”的批准。 2023年,中科院社会等10部门发布《技术伦理审查(试行)办法》的通知,提及研究的人类参与者,包括研究活动中的受试者。使用人体生物样本和个人信息数据的测试、调查、观察等科技活动,需要进行科技伦理审查;涉及人类研究参与者的科技活动,必须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相关规定,对弱势群体进行特殊保护,并提供完整、客观、充分披露风险、明确、明确的知情同意书。容易理解。上海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二级研究员、上海儿童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杨雄认为,根据国内外科学研究的共同伦理,未成年人在法律和伦理上被定义为“弱势群体”。 3~对于涉及6岁儿童的研究,必须获得父母的初步知情同意。研究人员将向家长详细解释研究的目的、过程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隐私暴露风险),并要求家长签署书面同意书。应明确传达“研究人员将在课堂上观察并记录儿童的如厕行为”。记录方式包括现场笔记/视频/录音”。即使父母最初表示同意,如果他们同意,他们也有权随时要求删除孩子的数据并退出研究学习过程中感到不舒服。在观察之前或期间,研究人员必须以儿童理解的语言获得儿童的口头同意。如果孩子表现出抵抗,研究人员应立即停止观察他或她。 “现实中,让所有家长入园实地考察时都签署复杂的同意书是很困难的,但发表标准应该比研究标准高得多。作为正式的学术文章,如果没有得到家长的知情同意,学术研究的标准在主流正规期刊上会被直接拒绝或批评。”杨雄说。上述社会学家认为,文章的详细描述是不恰当的,也是没有必要的。她认为,研究人员可以描述不良卫生习惯可能引发的问题,例如弄脏裤子或摔倒,但不需要描述“起床”或“朝自己的方向看”等细节。她说,如果厕所问题是一种普遍现象,我们应该从改善设施和教育家庭入手,而不是简单地详细说明。“研究人员应该避免使用关于生殖器和私人行为的过于明确的语言。杨认为,文章中的一些内容存在过度描述,违反了“伤害最小化”和“隐私保护”的原则,不符合现代学术伦理对社会弱势群体研究的要求。在处理婴儿如厕、排便等非常私密、非常注重身体极限的活动时,研究者必须极其谨慎并保持自我控制。洗澡是儿童行为和发展应用分析的一个重要课题”,研究人员在国际上表示。分析洗澡应该注重数据、干预防御和道德操守,而不是对儿童排泄物和身体反应的过度文学化表述。”杨雄进一步表示,杨雄认为,文章要想达到规范的学术标准,不仅需要加上“伦理委员会批准”(批准文号:新京报记者、编辑郭一萌、校对陈小树、赵琳)